本篇文章1131字,读完约3分钟
新三板被纳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新三板首次被纳入证券法,双创债重点支持新三板...4月,新三板的优惠政策相继出台,新三板在资本市场的地位更加突出。
4月18日,国务院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交易和退市的基本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和新三板,规范区域股票市场发展。积极发展新三板已成为2017年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新三板的发展将与创业板的发展同步提升。
4月24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二审。草案第二稿增加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证券交易场所分为三个层次: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票市场;考虑到目前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证券法》原则上只作了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制定。因此,新的第三板首次被纳入证券法。
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型公司债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试点初期,主要支持两类企业发行双创债券,一类是创新创业资源聚集区域的公司,另一类是新三板创新层上市公司。中国投资研究院助理分析师石苏宁认为,双创债务专注于支持新三板创新层的上市公司,这是创新层分化的表现,也是新三板分层支撑体系的一部分。
尽管优惠政策频频出台,但今年以来,新三板新上市企业的速度有所放缓,停止上市的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中国投资研究院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称,今年已有79家创业板企业被摘牌,其中只有拓星和广普的股票被成功转让给创业板,三星新材料被成功转让给主板,其他企业自愿摘牌。4月份有26家公司退市,占今年退市企业的32.91%,26家公司全部自愿退市。
前四个月新退市的三板企业中,有16家因转让而退市,其中3家成功转让,14家合并退市,5家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财务报告而被迫退市,其余为自愿退市。首四个月的退市公司数目分别为8、13、32及26家。此外,559家未按期披露年报的企业,如果在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报,将被股份转让公司强制退市。
4月28日,新三板企业年报披露截止。共有11,113家公司被要求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其中10,554家已完成披露工作。根据《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在5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第一个转让日调整上市公司的等级,不符合保持创新等级标准的创新企业将被降级至基层。据报道,即使创新层的企业不符合保持创新层的标准,只要符合进入创新层的标准,就可以留在创新层。
(编辑:中国商业新闻网
标题:利好频频难阻新三板摘牌风
地址:http://www.aqh3.com/adeyw/10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