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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最近报告了五个非法兼职报酬的典型问题,五名干部受到了惩罚。

根据通知,陈勇在担任六盘水化工轻工公司副经理兼经理期间,也曾担任六盘水中水民爆器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工资已包含在公司费用中。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陈勇在领取中水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工资时,私自安排人员到化工轻工公司为其登记,共领取工资118,841元。陈勇受到党的警告,上缴了非法的兼职收入。

违规兼职取酬 贵州5名干部被处分

2011年至2014年,普定县马关镇副主任曾飞在担任马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担任茂源供水有限公司经理,违反规定从公司获得奖金、工作补贴、假期慰问金共计1.29万元。曾飞受到党的严厉警告,上缴了非法的兼职收入。

违规兼职取酬 贵州5名干部被处分

2008年10月至2014年8月,原兴义市工贸和科技局项目开发组组长黄鹏兼任兴义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以加班、交通、通讯、项目资料汇编等名义从该中心获得总计78,840元的补贴。黄鹏受到党的警告,上缴了非法的兼职收入。

违规兼职取酬 贵州5名干部被处分

与此同时,德江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县物资公司经理李智也被告知兼职报酬违法。李智受到党内警告,上缴非法兼职收入;延河县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科长杜殿祥为自己的非法兼职买单。杜殿祥被行政记过处分,上缴非法兼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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