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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江苏、山东、广西等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地区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严重危及师生安全。为有效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现就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是提高认识,完善防控机制。地方教育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完善安全应急机制。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学校完善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加强与公安、综合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完善联动机制,及时讨论和处理涉及学校周边地区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加强调查,化解安全隐患。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会同综合管理、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文化、城管等部门,以保护学校、防止非治理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重点抓好学校周围的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容易发生事故和纠纷的精神病人、游客、摊贩和非法经营摊点等特殊人群,全面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解决涉及学校的冲突和纠纷,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周边地区的安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帐,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防患于未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加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将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学校落实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估政府教育和学校管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措施,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6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杜昌

标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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