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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石)6月22日,由中国再保险集团主办的“首届巨灾风险与保险高峰论坛暨中国再保险巨灾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京举行。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司副司长魏开波表示,应把地震保险作为推进巨灾保险体系建设的突破口。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4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地震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合作,推进新时期地震巨灾保险。“这为以地震灾害保险为突破口的巨灾保险体系建设和实践翻开了新的篇章,使保险保障和地震科技创新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中国的主要特点是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灾害严重,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以地震为突破口,探索巨灾保险的实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地震局、保险公司等相关方共同推进了地震灾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运营,推出了城乡居民建筑巨灾保险示范产品,搭建了中国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运营平台,并于去年底正式投入运营。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魏凯波表示,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登陆,并开始发挥效益。在近年来的一系列云南地震中,地震部门积极开展灾害损失救助,保险部门迅速向灾民发放保险赔偿金,有效分担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减轻了灾区人民的负担。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魏凯波认为,中国的地震巨灾保险体系已经初具规模。然而,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他建议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第一,加快立法工作。地震等自然灾害保险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政策性很强。为了保证它的长期有序发展,它应该由基本法来建立。他建议在相关立法中建立地震等巨灾保险制度,明确政府和保险公司的责任,规范巨灾保险的运作。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二是完善地震保险体系结构。地震保险作为一种救助和补偿机制,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保险。从供求关系来看,大地震发生频率低,公众不愿意投保,大地震往往造成较高的损失,保险公司很难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很有必要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建议政府主导政策性巨灾保险制度。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第三,技术研究工作在继续实施。由于我国地震灾害风险的区域差异很大,应加强相关基础研究,确保巨灾保险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能性。“我刚才说中国地震风险保险实验室成立了。我们希望依托这样一个实验室,加强地震系统与保险业的科技合作,为建立和完善地震巨灾保险体系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魏开波说,许多技术研究工作是需要的,包括我们的数据库建设,保险费率的制定,保险模型等。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第四,增强全社会防范地震灾害风险的意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开发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地震保险产品,有效提升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政策补贴等多种方式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地震巨灾保险。

韦开波:以地震保险为突破口 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来自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和研究机构的相关领导和高级专家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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