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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供应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提高供应质量,提升供应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尽最大努力全面提高质量。李克强总理强调,我们所追求的发展,必须是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升级换代的发展。提高质量就是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Xi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强全面质量监督,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Xi地铁“问题电缆”部联合调查组,赴陕西省进行深入调查,并组织“问题电缆”的调查和更换。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调查处理报告,决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Xi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配送服务”改革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国务院通报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奥凯公司恶意制假售假

一、主要问题和原因

经调查核实,2014年8月至2016年底,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凯电缆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电缆被用于照明、空调制等电路,埋下了安全隐患,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一个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严重违法案件,是一个有关单位和人员与奥凯公司内外勾结,在地铁建设中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一个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疏于监督、不履行职责、部分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廉政纪律、玩忽职守的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务院通报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奥凯公司恶意制假售假

第一,生产过程中的恶意假冒。好的,公司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获取非法利益。在生产过程中,电缆每端仅15m左右是根据合同要求特意生产的,用于随机检查,中间部分是变薄和“瘦身”,产品质量由内部操作控制。其大部分产品没有经过相关机构的检测,但却通过欺诈、私刻检验机构印章、伪造检验报告等手段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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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采购过程内外的勾结。在项目电缆采购招标中,奥凯公司向建设单位及其人员赠送礼品和贿赂。Xi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施工单位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打招呼”,为“问题电缆”中标提供了便利。电缆采购没有明确的采购组织模式和关键设备材料采购目录,价格是主要决定因素。非法供应商承担风险,牺牲产品质量,恶意低价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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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使用链接是无效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电缆进场验收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缺乏及时清理不合格材料的有效机制。个别干部职工收受财物,与奥凯公司串通,违反规定默许自己取样、送样、接收检验报告,导致地铁建设中几个检验控制环节“失灵”和“问题电缆”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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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行政监督未能履行其职责。陕西省人民政府、xi市人民政府、Xi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杨凌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不规范,监督和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现问题后,信息没有及时发布,部门之间的工作没有衔接,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个别干部玩忽职守,收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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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问题相互叠加,导致大量“问题电缆”被购买和使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总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陕西省近年来虽然开展了“质量强省”活动,但在思想认识上没有牢固坚持质量第一,存在重部署、轻实施、重发布、轻检查的倾向,对重大民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力。Xi市人民政府单方面追求地铁工程建设的低成本,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认识不足,给空材料供应商留下了不顾质量和降低成本以最低价格中标的空间。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这些都导致地铁建设项目中大量使用“问题电缆”,埋下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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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配送服务”改革的要求不到位。“问题电缆”之所以能在工程项目中一路“绿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陕西省和xi市没有扎实深入地进行“配电服”的改革和部署,加强全面质量监督的压力传递不足,监督落实不力,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Xi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工程中使用的关键材料检查不严。Xi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缺乏对Xi地铁三号线工程的日常监管。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未能发现并制止好公司的严重违法行为。Xi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问题电缆”的质量检查有不规范的执法程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管理指导不力。违规操作,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已注册不到三年且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奥凯公司商标为陕西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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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作监督执法机制不完善。陕西省和xi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尚未建立执法信息互联共享、质量诚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部门之间的信息不顺畅,工作不衔接,管理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到位。Xi安质局发现问题线索后,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Xi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未能重视和正确处理好奥凯公司的电报报告,代之以“层层审批”的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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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建设管理不完善。Xi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反映出当地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的制度和政策设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采购单位重价格轻质量。此外,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对招投标违规行为的处罚不严厉,导致一些个人和企业钻制度的空子,不顾质量和降低成本,以最低的价格中标,然后通过提供低于合同标准的“瘦身”产品获利。陕西省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监理单位管理混乱,制度措施不完善,责任制度不落实,项目监理人员履职不严格,导致“问题电缆”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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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够细致。陕西省没有深入贯彻领导干部“一岗两责”的有关规定,没有重视政府系统和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Xi安县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较弱,部分干部违反廉政纪律干预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为企业非法获利提供了便利。在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一些单位没有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制止,违反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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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问责制

(一)严肃追究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陕西省人民政府责令xi市人民政府进行深刻的书面检查和整改,并责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深刻的书面检查。Xi市人民政府责令Xi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深刻的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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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陕西省已有122人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其中厅级16人,厅级58人,厅级以下48人。93人受到纪律处分,16人受到训诫和谈话,9人受到批评和教育,4人接受其他治疗。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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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办理部门级人事如下:市安委会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市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静,副市长聂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深入检查;Xi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翘征被给予行政处分;Xi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委书记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市委书记职务,降职调离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Xi安科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唐洪波(原Xi安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大代表被依法免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Xi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荆柳刚被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降职调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i安质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丁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被降职;给予Xi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书记、主任苗宝明党内警告处分;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亚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处分,并收缴违纪收入;陕西省会展中心主任李建义(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牛子忠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入检查;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郑建刚谈话;原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徐俊峰在党内受到警告;与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郑谈话;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吴凯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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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责任。Xi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对建设单位Xi地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思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启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分别被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重新注册。陕西军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xi钢铁第一研究所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停止两名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吊销其资质证书,五年内不再重新注册,并降低这两个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Xi公安和检察机关对陕西省相关中央企业的19人提起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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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肃追究好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Xi公安机关逮捕了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等8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奥凯公司的所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被吊销,奥凯公司在陕西省的著名商标被吊销。在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司法索赔和案件调查后,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将被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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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其他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线索,正在由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三,以此类推,全面加强质量安全工作

Xi地铁“问题电缆”造成了安全隐患和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它的本质是非常糟糕的,它的教训是深刻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居安思危,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推进“配送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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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努力全面提高质量。强化企业责任和政府监管,重视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作用,切实加强质量治理。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开展广泛的质量改进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督,严格控制各个环节和层次,进一步加强全过程和全环节的全方位监督,切实保证质量和安全。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体系执行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确保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和重要项目的质量安全。着力提升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把质量打造成为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必须对“问题电缆”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彻底调查,尽快拆除和更换所有“问题电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缆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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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加强事后监管,全面落实“配送服务”改革的要求。深化“放诉”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模式。政府部门应该管好该管的,不该管的就不要管。有必要先明确规则,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边界,尤其是不能触碰的红线;严格中间管理,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加强事后监督上来,充实一线监督力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过严厉惩处,严厉惩处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消极清单制度,以刚性制度管理权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部门联合监管,促进部门和地区间企业相关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及时披露企业不良信息,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强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审慎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完善科学监管机制,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服务”,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满足企业和群众的迫切需求,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困难,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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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完善机制,加快建设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文件,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建立价格预警和干预机制,加快转变以价格为决定性因素的招标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价格综合评价,推进从“争价”到“争质”的转变。深入整顿市场秩序,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建设优质工程。特别是要以“严”字为纲,大幅提高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成本,坚决依法将严重违法企业赶出市场,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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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廉洁奉公,廉洁为民。认真履行“一岗两责”,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严肃处理不作为和混乱问题,推动政治作风转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不公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坚决惩治腐败,对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一查到底。

国务院通报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奥凯公司恶意制假售假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6月21日

标题:国务院通报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奥凯公司恶意制假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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