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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起,甘肃将开展市场化的银行债转股,由银行、执行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股权置换的目标、债务、价格和条件,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同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应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应将债权转为目标企业的股权。各级政府不得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的具体事务,不得决定特定企业转股,不得强迫银行进行债转股,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不得承担损失责任。

标题:甘肃:各级政府不得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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