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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1日电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室主任陈国庆在接受《看得见的正义》采访时谈到了“电子租赁宝”案,指出要严肃查处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利益相关者的经济犯罪。
陈国庆透露,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多起。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200多起,集资诈骗案件1200多起。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安徽禹城控股集团、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控制、组织和利用安徽禹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电子租赁宝”和“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上发布虚假融资租赁债权和个人债权项目,并承诺以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
“该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15万余元,共计762亿元,扣除重复投资后非法吸收资金598亿元。”陈国庆补充说,截至事件发生时,募集资金尚未支付,总额超过380亿元。
陈国庆介绍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分别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部分案件已经立案。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走私贵金属、非法持有枪支、偷越国境等罪名,对安徽禹城控股集团、禹城国际控股集团、丁宁等2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以网络金融的名义非法集资不同于传统的非法集资方式,后者往往依靠网络金融和金融创新的名义,这就有些令人费解。“此类案件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涉及大量参与者,覆盖全国各地,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陈国庆说。
鉴于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陈国庆表示,检察机关应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银行、网络传销等犯罪。
(编者:马
标题:检方去年受理非法集资案9500余件 "e租宝"涉案近6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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