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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研究院(China Investment Research Institute)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称,2016年初,全球ipo普遍冷淡,ipo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均创下新低。经过一年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修复,2017年中国企业ipo表现良好,但整体融资规模继续下滑。ipo继续加速,发行和审计监管更加严格。

2017开年,中企上市热浪来袭

中国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表现良好

根据中国投资信息公司的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的数据,1月份中国企业在每个交易部门的首次公开募股数量为69家,自去年9月以来保持了持续的增长趋势,比上个月增长15%,同比增长666.67%;筹资规模323.8亿元,比上个月下降20.66%,但比去年同期增长747.03%。“可以看出,尽管ipo发行增速显著,但单笔融资规模仍相对较小。”中国投资研究院助理分析师王跃晋表示,今年1月份,共有6家企业的ipo规模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4家来自上交所,另外2家来自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两个最大的IPO来自金融业,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银河和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九台农村商业银行,筹资规模分别为40.86亿元和26.83亿元。

2017开年,中企上市热浪来袭

就筹资规模而言,各行业首次公开募股的差异在1月份已经缩小,制造业和金融业齐头并进,各占24%,领先于其他行业;医疗卫生(爱知、净资产、信息)和汽车行业并列第二,各占10%;It行业占8%,而其他行业不超过3%。从数量上看,制造业仍然是最活跃的(占33%);它以10%的份额位居第二,其次是汽车行业和医疗卫生行业,分别占7%和不超过6%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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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区来看,广东和香港在1月份最为活跃,其中广东在每个地区上市的中国企业数量排名第一,共有12家企业首次公开募股,而香港以10家企业首次公开募股排名第二。就筹资规模而言,北京以59.48亿元位居第一,平均ipo筹资规模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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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资数据,1月份,共有29家具有风险投资/私募背景的中国企业上市,85家风险投资/私募机构基金实现了账面退出,账面退出总回报为78.37亿元,比上个月下降79.57%;平均退出回报率为4.51倍,比上个月增长64.98%。“1月份,风投/私募机构通过ipo实现的账面退出回报规模大幅下降,但平均退出回报率大幅上升。”王跃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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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发行正在显著增长

1月23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6亿股,每股发行价格6.81元,募集资金总额40.8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约为39.54亿元。此前,中国银河已成功在HKEx主板上市。2013年5月22日,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亿股h股,并正式上市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功上市将有助于银河证券进一步巩固其在行业中的地位。“在整体表现良好的ipo市场中,a股市场尤为突出。a股新股发行继续加快,融资规模也有所扩大。”王跃晋评论道。根据投资数据,今年1月,有53家中国企业在a股市场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创下2016年以来的最高纪录,环比增长17.78%,同比增长52倍。王跃晋分析称,主要原因是去年1月份只有一次a股ipo。同时,1月份a股ipo规模小幅上升,达到271.53亿元,比上个月增长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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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表现良好,共进行了25次首次公开募股,募集资金达到172.79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和规模在a股市场所有子交易板块中排名第一,单笔融资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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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创业板市场活跃

今年1月,mainland China大型金融机构首次公开募股(ipo)规模最大。1月12日,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每股4.56港元的价格发行6.6亿股h股,募集资金超过30亿港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521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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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资数据,1月份香港股市共有16只新股上市,与上月基本持平,但较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募集资金总额52.27亿元,同比下降63.47%,同比增长43.87%。其中,创业板市场活跃,16只h股IPO中有10只在创业板上市,但筹资规模较小,平均单次筹资规模只有5.67亿元,不到HKEx主板平均单次筹资规模46.6亿元的1/8。王跃晋表示,h股主要在创业板市场小规模发行,这可能导致h股整体融资规模突然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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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和审计监管严格

随着ipo的加速,市场担心:在ipo正常化的情况下,会不会出现资本“泵送效应”?加快新股发行能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吗?监管当局再次给出了答案。

1月20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完善了发行审核绩效回避制度,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发行审核人员绩效回避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发展审核委员会成员绩效回避管理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两个条例是严格的,并完善了回避事项涉及亲属,使没有死胡同留在系统中。首先,回避的范围比较严格,涉及到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监管对象或相关中介机构中,无论他们的地位如何,都应该回避。对于在监管对象或相关中介机构中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其他亲属,无论其业务是否与分销业务直接相关,都应回避。对于申请再融资的企业,增加的亲属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审计人员应避免。第二是增加我的主动回避条款。如果我认为可能有利益冲突,我可以申请,经组织批准后再回避。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出具审计报告中的业绩回避的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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