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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3月29日至30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主办了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统法协会)新兴市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金融法研讨会。中国证监会主席刘指出,中国证券市场实行“直接控股”制度,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特色,是实施“透明”市场监管、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基础,在确保市场公开透明和落实“三公开”原则方面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统法协会起草的《中间人代持证券实体法公约》是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律制度。虽然这与中国的实践有很大不同,但它值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的高度重视。为了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处理好与国外不同制度的协调和联系,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市场法律制度的后续研究、吸收和移植,同时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

刘士余:完善跨境交易活动与跨境监管协作制度

刘强调,完善资本市场基本法律制度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解决跨境、跨行业、跨市场金融市场的国际法律问题,对于充分保护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跨境监管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抓住《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的机遇,完善资本市场跨境交易活动和跨境监管的合作体系,在保持自身制度特色和优势的同时,认真借鉴国际惯例和经验,以前瞻性和国际化的视角研究解决市场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刘士余:完善跨境交易活动与跨境监管协作制度

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和确保当前和未来持有制度的法律确定性”。会议广泛讨论了证券持有制度的最新实践及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了如何及时应对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增强证券持有制度的法律确定性,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

标题:刘士余:完善跨境交易活动与跨境监管协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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