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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张飞然)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境内银行卡将全部从境外支取,或向外汇局报送单笔消费金额相当于1000元人民币的消费交易信息。

9月1日起银行报送境外单笔消费1000元信息 个人便利化用卡政策不变

目前,银行卡已经成为个人在国外使用的最重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国内个人银行卡海外交易总额超过120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目前中国境外银行卡交易的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型。随着国际合作对反洗钱、反恐融资和税基侵蚀的要求日益提高,跨境银行卡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和统计数据质量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9月1日起银行报送境外单笔消费1000元信息 个人便利化用卡政策不变

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出,收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外汇管理政策的调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境外活期账户银行卡持有人的合规性和便利性。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提交,个人无需单独申报,不会增加个人卡的成本。国家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的信息安全。

标题:9月1日起银行报送境外单笔消费1000元信息 个人便利化用卡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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