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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赵永强报道

5月3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准确认定特困人员,确保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2017年,内蒙古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的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1006元和396元。

内蒙古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补贴标准

内蒙古近日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认定办法》。《办法》共九章三十二条,重点是对特困人员自我照顾能力的原则、条件、程序、评估标准、终止支持、监督检查。具体来说,定义了赤贫人群自我保健能力综合评价的六个指标:“独立吃饭”、“独立穿衣”、“独立下床”、“独立上厕所”、“独立室内行走”和“独立洗澡”。

内蒙古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补贴标准

根据《认定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16岁以下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当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无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赡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不能履行义务。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办法所称无劳动能力:60岁以上的老年人;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级或二级残疾的智力、精神、身体和视觉残疾人。

内蒙古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补贴标准

在确定无收入来源标准时,《确定办法》指出,如果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的财产条件,则应确定为无收入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净营业收入、净财产收入、净转移收入等。,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老年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内蒙古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补贴标准

据了解,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标准和城镇“三无”标准连续六年提高,城乡特困人口救助支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城市和农村地区有98,000名极端贫困人口。按照“两个不低于”的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不低于上一年的救助扶持标准),全区城镇特困人员月平均生活水平为1244元,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1倍,比上年提高35元,提高2.9%;月人均960元分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比上年增加59元,增长6.5%;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为每人每年9252元,是农村牧区最低生活水平的1.9倍,比上年增加654元,增幅7.6%;分散供养的年人均生活水平为6770元,是农村牧区最低生活水平的1.4倍,比上年增长1646元,增幅为32.1%。

标题:内蒙古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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