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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1日(中国经济网)——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报道,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在推进特色城镇规划、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做到三不盲目。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通知指出,目前,特色城镇的培育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的问题。各地要坚持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城镇的规划、建设和发展。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通知要求尊重城镇现有格局,不要盲目拆除旧街区,保持城镇宜居规模,不要盲目修建高楼,继承城镇传统文化,不要盲目复制外来文化。

以下是通知的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突出特色城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和规划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土地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推进特色城镇建设的规划,这对推进新的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保持和突出小城镇特色,是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加快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特色城镇的培育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存在着不重视特色的问题。各地要坚持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城镇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首先,尊重城镇的现有格局,不要盲目拆除旧街区

(a)符合地形。城镇规划应与地形地貌有机结合,融入景观、森林、湖泊等自然要素。,突出美丽的景观图案和分散的天际线。严禁开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二)保持肌理现状。尊重现有道路网、空模式和城镇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精心解决老街区功能不完善、环境脏乱等缺乏特色和特色的问题。严禁盲目拉直道路、拆除旧街区或简单粗暴地拆除重建,避免采取整体迁出现有居民的发展模式。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3)延续传统风格和特色。协调城镇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格,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风格。新建区域应延续老街区的肌理和文脉特征,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新建建筑的风格、色彩和材料应继承传统风格和特色,雕塑、小品等结构应体现优秀的传统文化。严禁建造“大、洋、怪”的建筑物。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第二,保持城镇的宜居规模,不要盲目建造高层建筑

(一)建设小型开放式居委会。应优先考虑开放式住宅小区,其规模应为100-150米,以延续小城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避免照搬城市住宅小区的模式。

(2)营造宜人的街道空客房。维护和修缮传统街区的街巷空房,新建生活道路的高宽比应为1:1至2:1。绿化带主要是建设贴近生活和工作的街道绿化带,充分营造便于城镇居民交流的空空间。严禁修建不方便、昂贵、生动的宽阔道路、大型广场和大型公园。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3)适当的建筑高度和体积。新建住宅建筑应为低层和多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0米,单体建筑宽度不得超过40米,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相适应的高层或大型建筑。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第三,继承城镇的传统文化,不要盲目搬用外来文化

保护历史和文化遗产。保护城镇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不可移动的文物,及时修复历史建筑。不要拆除旧房子,砍伐古树,破坏历史风貌。

(二)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建设一批生产、传承和展示场所,培养一批文化传承人和工匠,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庸俗化和过度商业化。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三)体现文化内涵。保护和继承当地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独特的文化身份和城市精神,增强文化自信,避免盲目崇拜外国事物和外国名字。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特色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检查。我部已将是否保持和体现特色作为识别特色城镇的重要标准,并将定期检查已识别特色城镇的相关情况。

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7日

标题: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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