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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账面计息(第13期)国债将于2017年8月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债券的付息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债券的证券代码为“101213”,简称“国债1213”。这是2012年8月2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2%。利息一年支付两次,每次100元债券的利息可以是2.06元。
二.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日,本所停止了本期债券的再托管和账户调整。
三.该债券的付息申报登记日期为2017年8月1日。当日收盘后持有该债券的所有投资者均有权获得该利息基金,除息交易将于2017年8月2日进行。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资金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公司的结算准备金账户,证券公司将及时将利息支付资金划入各投资者的资本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7月19日
标题:关于支付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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