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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电“财政部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将牢牢把握不存在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今天在国务院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地方债务问题时说。
刘伟表示,在地方债务管理和监管方面,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强化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形成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管的“闭环”体系。
关于财政部在地方债务管理和监管方面的具体工作,刘伟表示,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这一限制是根据各省的程序确定的,不得突破。
第二,所有地方政府债务都应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法实施后,任何地方政府想增加政府债务都必须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的审查和监督,不得随意向预算板块以外的地方借钱。
第三,发行新的地方政府债券。在法律框架下,各地都在法定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规范借贷行为。各地发行规模根据各地偿付能力和融资需求确定。
第四,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替代现有的政府债务。上述纳入预算并在地方政府指导下发行的新债券是增量债券,并控制在新的限额内。然而,过去许多地方现有的政府债务呢?这部分债务已经逐渐被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整体债务成本。
第五,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制定专项债券管理专项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资金收入和地方政府资产(如土地资产)相关专项债务的管理。
第六,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财政部专门制定了风险预警和应急措施,要求各地根据债务总量和结构进行风险评估。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系统设计。
第七,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范化的监督机制。当出了问题时,我们不必要求问责,也不必找出原因。除审计监督外,财政部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日常监督是一项重要任务。部分预警基层市县政府和运营不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是财政部地方专员的正常监测对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敦促地方政府加强对债务的日常监管。
第八,坚决查处非法融资担保并公开曝光。媒体朋友们可能已经注意到,我们不仅要要求纠正,还要追究地方政府非法融资担保行为的责任。
刘伟认为,随着上述措施的逐步推进,应该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将牢牢把握不存在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16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32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17.19万亿元范围内。如果用负债率来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比率为80.5%,低于国际预警标准。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为12.01万亿元,国债余额为27.33万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4.41万亿国内生产总值的初步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为36.7%。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水平。
标题: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回应地方债问题 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这个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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