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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603000)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今天下午在国务院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财政金融政策的有关情况。他说,财政部按照中央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加强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形成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管的“闭环”体系。
具体而言,它包括:
一是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这一限制是根据各省的程序确定的,不得突破。
第二,所有地方政府债务都应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法实施后,任何地方政府想增加政府债务都必须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的审查和监督,不得随意向预算板块以外的地方借钱。
第三,发行新的地方政府债券。在法律框架下,各地都在法定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规范借贷行为。各地发行规模根据各地偿付能力和融资需求确定。
第四,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替代现有的政府债务。列入预算的地方政府发行的新增债券是增量债券,控制在新增限额内。然而,过去许多地方现有的政府债务呢?这部分债务已经逐渐被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整体债务成本。
第五,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制定专项债券管理专项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资金收入和地方政府资产(如土地资产)相关专项债务的管理。
第六,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财政部专门制定了风险预警和应急措施,要求各地根据债务总量和结构进行风险评估。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系统设计。
第七,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范化的监督机制。除审计监督外,财政部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日常监督是一项重要任务。部分预警基层市县政府和运营不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是财政部地方专员的正常监测对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敦促地方政府加强对债务的日常监管。
第八,坚决查处非法融资担保并公开曝光。对于地方政府违反法律法规的融资担保行为,除要求纠正外,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标题:财政部: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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