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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吴小伟)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发现,广东荣康制药有限公司等两家制药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根据《医药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和《药品管理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管理办法》,责令两家企业依法限期整改。

广东茂名两药企不符药品GSP规定 被要求整改

2017年8月1日,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发现,广东荣康制药有限公司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审批未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单个药品的堆放距离小于5厘米;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的;个别仓库的内壁有渗水的痕迹;检验员在接受不合格药品时,没有注明不合格项目和处置措施。总共有5个问题。

广东茂名两药企不符药品GSP规定 被要求整改

8月2日,在飞行检查中,发现广东何坤制药有限公司没有定期校准温湿度监控设备;单个药品的堆放距离小于5厘米;外包装受损的单个药品未按最小包装进行拆包;一些没有运输记录的药品在运输中存在四个问题。

广东茂名两药企不符药品GSP规定 被要求整改

据悉,上述企业应在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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