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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政)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充分准备。

《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颁布的第一部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环境保护税法肩负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敲响了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收征管准备的大会号。

三部门联合部署 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通知明确了开征环境保护税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顺利启动和稳步推进。

三部门联合部署 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根据通知,省级财政部门应在调查、计算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同级税务、环保部门确定本地区应纳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以及应纳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抽样计算和核定征收办法。各级环保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及时移交档案,实现税务和环保部门涉税信息和数据的交换和共享;税务机关要充分了解地方税源,掌握税源基础,抓紧建立基础税源数据库。

三部门联合部署 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不仅要加强内部学习和培训,让基层税务人员熟悉税法,了解法律法规,掌握要求,还要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加强对纳税人的咨询和培训,让纳税人能够、也愿意申报。

三部门联合部署 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的税种,是以污染排放为基础的,专业性很强,难以监督和检验,缺乏可供借鉴的税收征管经验。传统手段难以满足税收征管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财产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需要地方财政、环境保护和税务部门的密切配合,共享信息,加强税收征管互助。

三部门联合部署 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据了解,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签署了《环境保护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部级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各地加强部门合作树立了典范。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不仅明确了各地税收征管准备工作的要求,而且进一步巩固了合作机制的成果,形成了内外联动部署、自上而下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标题:三部门联合部署 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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