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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18日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将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安全。
据新华社8月18日消息,《实施意见》规定,四川将规范疫苗集中采购,首批疫苗将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实施网上集中采购;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信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
据了解,四川省将对进出本省的疫苗进行账户管理、温控记录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并通过信息技术对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应当严格规范疫苗购、运、储、用各环节的管理,建立疫苗供应认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并做好相应数据的归档和登记工作。如果发现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与冷链分离、来源不明,应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并销毁。
据介绍,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根据服务对象、任务和范围,科学设置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并通过网上地图查询和展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在农村地区,疫苗接种集中在城镇和村庄,村卫生服务站(诊所)不允许接种第二类疫苗。
标题:四川: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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