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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该报称,“代表你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报道称,郑州市民李女士在购房过程中遭遇业主“违约”。近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看到档案大厅里人山人海。据报道,从去年7月到今年7月,法院受理了1272起二手房买卖纠纷。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哪些问题会导致纠纷?记者对此进行了访问。
数据
受理房屋买卖纠纷2395起,其中二手房纠纷1272起
李女士的案件只是金水区人民法院去年受理的类似案件的1/1272。
17日上午,记者来到金水区法院的档案室,人们来来往往,各种服务信息在屏幕上滚动。
李女士遇到的情况不是一个个案。记者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7月到今年7月,医院共受理了2395起房屋销售纠纷,其中1272起涉及二手房销售。
“我们没有逐月细分二手房诉讼的趋势,但我们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此类诉讼在去年下半年大幅增加。”医院档案室的工作人员说,诉讼的具体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除了亲属签署合同和业主不承认账户这一事实之外,他们还包括业主在签署合同后失踪并拒绝履行合同;店主拒绝配合网上签约,“一只脚在门口”提出提价12万;如果双方不能就由谁来签发保释金达成共识,就会产生争议,等等。
声明
去年,市场“过热”,草率的签约导致了许多问题
据工作人员分析,二手房买卖诉讼增加的原因之一与去年楼市价格不稳定有关。近日,记者走访了二手房市场。
“我去年也看过房子,但是价格波动太大了。店主不得不在几分钟内提价。我觉得买房跟买白菜一样马虎,最后放弃了。”在访问期间,记者见到了刚刚签了合同的马女士。她花了75万元在金水区北三环附近买了一套小公寓。她说,她当时遇到的中介身份非常“激动”,半夜11点打电话给她,告诉她一个上市信息,这样她就可以迅速“抢房子”。“我没见过房子。只要告诉我一个价格,让我先付定金看房子。你敢买这所房子吗?”
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三年的小张也有类似的感受。去年的这个时候,他看到过一个场景,中介帮助顾客和店主谈论价格。顺便说一下,店主要求涨价10,000英镑。“价格上涨得越多,价格上涨得就越多。没有办法。当时,市场太热了。”
根据小张的分析,在这种状态下,买方“买就是赚”的心态,卖方利益的契约精神的缺失,中介机构对市场的“迷惑”缺乏警惕,导致了合同的仓促签订。一旦出现问题,没有合同来预先预测分歧后的风险,所以他们只能走诉讼之路。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与去年的火热相比,目前的二手房市场并没有“遇冷”,但仍在风起云涌,人来人往。在金水区不到1公里的一条街上,记者看到了大约10家中介公司的分布情况。
分析
这些漏洞可能出现在二手房交易中,并迅速“堵住”它们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问题容易引发纠纷?如何提前避免?记者了解到,只要二手房买卖的每个过程的关键点都得到控制,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更小。
问题1
如果代理人签了合同,而业主后来不接受这个账户,怎么办?你必须在事前或事后签署委托书
记者来到一家中介公司,了解到李女士的代理人在签约后业主不接受该账户的情况。该公司的中介说,如果业主在签约当天有事不能来现场,代理人可以代理人身份签约。但是,前提是代理人需要带业主的身份证、房产证和委托责任书。中介公司还将与业主确认签订合同是否是他的真实意图。“委托书是必须的。如果当天有事不能来,你必须在事后立即补上一份,以确保代理人签署的合同真实有效,并对业主有所限制。”
问题2
如果首付没有用于解除抵押贷款怎么办?提前签署补充协议
如今,在二手房销售中,许多业主的房子还没有还清贷款,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继续交易之前释放他们的房子。问题来了,谁将释放房子?
“业内普遍的做法是,买家的首付款被用来发放抵押贷款,不足的房主自己来弥补。”中介小张说,但一些买家支付了首付款,但对方却把钱挪作他用,这导致房子没有被释放,无法继续交易,从而导致诉讼。
为防止这些问题,双方应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提前签订补充协议,规定首付款的目的是释放房产,释放后过户到买方名下的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双保险”。
问题3
如果我的房子有户口,我该怎么办?提前预约搬出去
除了房屋本身,二手房的销售还涉及到水电房产的交接、户籍、租户等。如果协议不明确,可能会产生争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双方应协商清楚,特别是户籍。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搬出,可能会给买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目前,许多中介机构会选择预留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房款作为房产转让、水电等费用的“定金”。如果卖方已经拖欠了物业费、水费和电费等。,中介可以用这笔订房款来结算,以免给买家造成损失。
问题4
房价上涨了,房主不愿出售。我该怎么办?增加违约成本
通常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双方才能完成交易,从签订合同到实际处理转让。在这个过程中,房价突然上涨,房主不愿出售。我该怎么办?
记者在采访中遇到了很多类似的情况。其中,李女士于2016年7月通过中介在金水区富源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支付了定金5万元、评估费7000多元、按揭费1.1万多元、按揭费880元。但在银行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卖方食言,提出提价12万元,以便继续配合网上签约。李女士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
在本案中,一审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但没有必要继续履行销售合同。原告李女士拒绝接受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的社会非常需要诚实。部分争议是由于缺乏诚实,这是钻空儿童在后期阶段。”王长兴律师表示,对于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范合同文本更加明确外,增加双方的违约成本也是抵制“失信人”的途径之一。“有些人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愿违约。为什么?这是因为即使他输了,他也能“赚钱”。合同达成后,违约成本可以适当增加。”
标题: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这些漏洞 赶紧“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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