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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财政厅向市、县、区相关单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49.12亿元,专项用于对符合市场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城市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广西下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9亿多元

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自治区通过多种金融渠道筹集棚改补贴资金48.37亿元,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总额的98.46%,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43.9亿元,自治区安排4.46亿元。2017年,对纳入国家任务的中央和自治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给予每户3.5万元的单笔补贴,2017年根据国家任务,全区54个重点扶贫开发县(区)平均增加补贴80万元。同时,补助资金从上一年度资金绩效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地区中适当扣除。

广西下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9亿多元

此外,为提前规划2018年的任务安排,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门拨出1.47亿元的大棚改革补助资金,支持自治区2017年新增任务4.19万项,以缓解市县大棚改革的资金压力。在城市住房租赁补贴方面,专项安排1200万元支持扩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试点,示范和带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推进住房供应统购统租体系建设。(记者周红梅)

广西下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9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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