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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24日(新华社)-商务部今天上午举行了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中国商务部最近进行的两起反倾销调查是否可以理解为中国对美国的“301调查”的反措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回应称,这两起反倾销案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没有其他因素需要考虑。

中方对美国“301调查”启动反制措施?商务部回应

记者问:中国商务部近日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和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这能被理解为中国对美国的“301调查”的反措施吗?

中方对美国“301调查”启动反制措施?商务部回应

高锋回应称,在这两起反倾销案中,商务部严格按照《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没有考虑其他因素。

高峰介绍,关于光纤预制棒案,自2015年8月19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采取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于本月18日到期。根据《反倾销条例》,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可在案件期满前60天内申请复审。今年6月,商务部接到国内某行业代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于18日依法立案调查。

中方对美国“301调查”启动反制措施?商务部回应

关于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案件,自2011年4月21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倾销措施。2016年,我们对该案进行了日落复审,并决定将执行期延长5年。今年5月,国内光纤行业根据《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美国提出了重新计算倾销幅度的期间复审申请。商务部作为调查机关,经过依法审查,于8月22日正式启动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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