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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报(记者王雅捷)9月初,山东银监局公布了一批最新罚款。包括烟台银行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机构被罚款215万元。《经济导报》记者指出,非法贷款业务和重大关联交易已成为商业银行监管的重点。
9月5日,枣庄银监局出具的《枣庄银监费决字[2017]第2号》证明,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是“非法办理贷款业务”。
据了解,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74条的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枣庄银监分局责令枣庄农村商业银行改正,罚款50万元。处罚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
同日,山东滕州建新农村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建新农村银行”)也收到枣庄银监分局的罚款。据监管部门调查,滕州建新农村银行存在“贷后检查不尽职”的事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枣庄银监分局责令滕州建新农村银行予以纠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事实上,滕州建新农村银行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收到的两张票是枣庄市监管分局2017年唯一的两张票。
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城支行(以下简称“蓬莱农村商业银行水城支行”)与滕州建新农村银行一样,贷款业务存在漏洞。
9月初,烟台银监分局披露的最新罚款(银监发[2017]21号)显示,监管部门发现蓬莱农村商业银行水城支行违规办理贷款业务违法违规。
对此,烟台银监分局给予蓬莱农村商业银行水城支行20万元行政处罚。
除了贷款业务,这是商业银行应该注意的合规性,近年来,非法处理重大关联交易的现象也频频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烟台银行和山东栖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处理重大关联交易”被处以罚款,这也是烟台银监分局9月初发出的多项罚款之一。
其中,栖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20万元。烟台银行的处罚略重。烟台市监管分局对烟台银行处以3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烟台银行相关负责人王给予警告。
标题:违规办理重大关联交易 烟台银行被罚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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