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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发[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将无纸化,并将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将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的考试日程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工作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四)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申请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学历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第四,考试时间长且及时
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布。
“经济法基础”课程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课程考试时长为2小时。这两个主题是不断审查,时间不能混合。
V.考试时间表
(一)2017年10月15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本地区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2017年12月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已完成本地区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017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估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注册系统中的支付系统被延长到12月5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确定本地区报名的具体时间和人数。
(3)2018年4月12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4)从2018年5月12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5)2018年6月10日前,初级资格考试结果将在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估网”和媒体上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地方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考试工作。
(二)地方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开始前2天完成监考人员和考试人员的培训等考前准备工作,在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所有考点、考场和考机的测试,做好预防和打击考试作弊的准备工作。
(3)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方面的考试工作,确保2018年全国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标题: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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