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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
2017年1-8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949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9%,增速与1-7月持平。其中,住宅投资47440亿元,增长10.1%,增长0.1个百分点。住房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8.3%。
1-8月,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37099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比1-7月提高0.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14773亿元,增长13.3%,增速下降0.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14966亿元,增长4.0%,增速下降1.1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投资2655亿元,下降7.4%,降幅缩小3.9个百分点。
1-8月,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建筑面积7217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1-7月增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93275万平方米,增长2.8%。新增住房面积114996万平方米,增长7.6%,增速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新开工住宅面积82131万平方米,增长11.6%。竣工住宅面积5.2296亿平方米,增长3.4%,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竣工住宅面积37413万平方米,增长0.5%。
1-8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征地面积1.422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0.1%,1-7月增速下降1个百分点;土地交易价格6609亿元,增长42.7%,增速提高1.7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
1-8月,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9.853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2.7%,增速比1-7月下降1.3个百分点。其中,居住建筑销售面积增长10.3%,办公建筑销售面积增长32.3%,商业和商业建筑销售面积增长26.9%。商品房销售78096亿元,增长17.2%,增速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楼宇的销售增长14.2%,写字楼的销售增长26.6%,而商业及商用楼宇的销售增长35.4%。
1-8月,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337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9%,1-7月增速下降1.4个百分点;销售额45147亿元,增长9.8%,增速下降1.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5557亿平方米,增长16.6%,增速下降1.4个百分点;销售额达到15312亿元,增长26.0%,增长率下降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4666万平方米,增长18.6%,增速下降1.4个百分点;销售额达到14461亿元,增长35.1%,增长率下降1.4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945万平方米,增长9.0%,增速与1-7月持平;销售额3176亿元,增长19.5%,增速提高0.4个百分点。
8月末,商品房销售面积为62352万平方米,比7月末减少11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减少987万平方米,办公楼减少43万平方米,商业和商业建筑减少87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1-8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达到9.9804万亿元,同比增长9.0%,1-7月增速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6904亿元,增长19.0%;利用外资112亿元,增长15.4%;自筹资金31439亿元,下降1.7%;其他资金51349亿元,增长13.4%。其中,存款和预收款项30786亿元,增长20.0%;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5764亿元,增长2.4%。
四.房地产发展繁荣指数
8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1.42,与7月份持平。
表1 2017年1-8月全国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
1.指标说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住房建设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公益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投资。该指标是根据图像进展原理进行的累计统计。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售出的新建商品房总承包面积(即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合同中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积数据。
商品房销售:指报告期内新建商品房销售的合同总价(即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合同中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口径一致,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可供出售或出租的已建成商品房建筑面积中未出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包括前几年及本期已建成的住房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内已建成的不可出售或出租的住房面积,如拆迁改造、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它又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积数据。
住房建筑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所有住房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本期进入并继续前期建设的房屋面积、前期暂停并在本期恢复的房屋面积、本期完成的房屋面积、本期开工后暂停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指每层建筑面积的总和。
新建住房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建住房面积,以单位项目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前期开始施工、报告期内继续施工的建筑面积,以及前期停止施工、本期恢复施工的建筑面积。房屋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挖沟(地基处理或永久打桩)的日期为准。该房屋的新开工面积是指整个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不能单独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已按设计要求竣工,满足居住和使用条件,通过验收测试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征地面积:指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交易价格: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一级土地市场,指土地的最终划拨、“招标、拍卖、挂牌”价格和出让价格;在二级土地市场,它是指土地转让、租赁和抵押的最终合同价格。土地交易价格与土地购买面积相同,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买价格。
2.统计范围
所有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法人实体。
3.调查方法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调查(1月除外)。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述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以下简称“全国住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理论,以景气周期理论和景气周期分析方法为基础,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和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房地产投资、资本、面积和销售等相关指标,剔除包括随机因素在内的季节性因素的影响,采用增长率周期法进行编制,每月根据历史新增数据进行编制。全国住房繁荣指数选择2012年作为基准年,并将其增长水平设定为100。一般来说,全国住房富裕指数100分是最合适的富裕水平,中等富裕水平在95-105分之间,较低的富裕水平在95分以下,较高的富裕水平在105分以上。
5.中国东、中、西、东北的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六个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12个省(市、自治区);中国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
标题: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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