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7字,读完约1分钟
我省对旅行社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和规范
提醒游客抵制不合理的低价旅游
随着国庆假期的临近,省旅游委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地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倡导游客理性消费,共同防范市场风险。
该文件规定,旅行社不得同时收取两条或多条旅游线路(即两条或多条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并对旅行社进行彻底调查,以防止因旅行社资金链断裂和游客预付旅游费用损失造成的群体性事件。
监督检查出境旅行社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的情况,规范出境旅游保证金的收取和保管。省旅游委提醒游客,出境旅行社在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时,必须采用有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要求游客将出境旅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公司账户或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不得将收取的出境旅游保证金挪作他用。在上述情况下,游客应该拒绝和投诉。
同时,要求全省各地旅游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内一次性预付卡业务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旅行社一次性预付卡的发行和表现,禁止擅自将一次性预付卡转换为多用途预付卡。发现旅行社有上述三项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向财政机关和公安机关通报并传递相关信息和线索。
此外,省旅游局提醒游客合理消费,谨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抵制虚假游说的诱惑,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的选择。(记者陈伟)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鲁
标题:湖北省排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地址:http://www.aqh3.com/adeyw/16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