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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关于住房交易与房地产登记衔接的通知》。根据通知,针对各地房地产统一登记后遗留的问题,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协商,推动当地政府依法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防止小产权房通过房地产登记合法化。
数据图:张郎关于房地产登记转让和共享的照片,通知指出,统一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前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材料应移交给房地产登记机构。如果真的很难分割和转移,应该复制和移交。复印和移交的材料应与原件一致,并在年底前全部复印和移交。
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使用的电子数据的一致性,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完整复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并在9月底前完成。
关于交易登记业务的衔接问题,通知指出,对于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分别设立的场所,应当按照“一户一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做到有效便民、惠民。
(一)接受的窗口。两个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立同一个受理窗口,并编制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所需的法律材料,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部门并联。收到货物后,相关材料将分发给两个部门进行平行业务,房地产登记机构将依法办理房地产登记业务。一般交易业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较复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结果应通过内部网络反馈给房地产登记机构。
(三)方便群众做事。所有可以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通知提出,针对各地房地产统一登记后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防止小产权房通过房地产登记合法化。
通知还要求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监测和分析工作。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将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并加强监管。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系统实施后,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登记信息应通过网络实时共享。
标题:两部门: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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