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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设部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经审查,韩申请续聘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关于批准2017年第七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附件:2017年获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第七批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

2017年9月18日

(这篇文章被积极披露)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标题:关于批准2017年第七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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