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86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网(603888),北京,9月29日。8月30日至9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

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业界呼吁应强调五项基本特征

业内人士认为,该条例(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充分反映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登记备案制度三年来的监管实践和行业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优越法律渊源,有助于形成和完善私募股权基金、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行业基本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促进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尽快颁布《条例》势在必行。

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业界呼吁应强调五项基本特征

另一方面,《条例》应明确各种组织形式的基金运作信托的性质,并将《基金法》和《信托法》作为《条例》的立法依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投资者的信托责任,更好地坚持投资者利益第一的原则。

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业界呼吁应强调五项基本特征

同时,《条例》应充分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的内涵和外延,遵循国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iosco)提出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标准和特征,强调“非公开发行”、“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组合投资”、“卖方责任、买方自身责任”和“收益共享、风险承担”五个基本特征,重点从融资行为和持续信息提供的角度进行监管

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业界呼吁应强调五项基本特征

此外,《条例》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立法内容宜求同存异,主要是对一般性、根本性和原则性问题进行规范,做好行业发展和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相关的操作和政策内容可以通过支持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的修订来解决。

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业界呼吁应强调五项基本特征

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的注册、备案和自律管理已经初步形成和规范了行业秩序,逐步建立了以持续信用记录和积累为核心的自律管理逻辑,建立了行业自律规则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数据基础。

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业界呼吁应强调五项基本特征

据基金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整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各方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证监会进行正式书面反馈。即将出台的《条例》将从根本上理顺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引导行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标题: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业界呼吁应强调五项基本特征

地址:http://www.aqh3.com/adeyw/17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