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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新闻分析:北京出台了新的住房租赁政策,完善了“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新华社记者孔
在吸收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前期公众咨询和完善,《关于加快本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于29日正式发布。从征求意见的过程来看,公众高度关注义务教育、户籍等问题。
从儿童登记到户籍登记,承租人真正获得了权力
根据通知,如果北京市户籍人员无住房,且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并有一方配偶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条件,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北京市现行义务教育政策规定,本市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必须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规定本市无房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租房地区接受义务教育,这是赋予本市无房户籍家庭承租人权利的一个进步。
除了孩子的教育,公众更加关注户口问题。部分市民对公屋住户退休后移民的情况表示怀疑,并要求公屋及直接管理的公屋有清晰的户口登记及移民程序。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通知在北京市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规定,“承租人在本市登记,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解决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的户籍和迁移问题。承租人户籍、迁入和迁出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北京市户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行业专家认为,这项政策强调真正赋予租户权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律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表示,北京的新政策在户籍和教育方面赋予了租户一些实际权益。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开发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规定了向外界出租房屋的条件,以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出租屋除了结构和消防安全要求外,还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通知明确指出,租赁双方应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合理商定租金,在合同期内,出租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果房东收取押金,押金的数额、管理或保管方法以及退款时间应在合同中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出租人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
根据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建立房屋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房屋租赁市场实际交易租金水平等信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后发布的租金“参考价”并不强制房东和房客按照此价格租房,而是作为参考。房东和房客可以根据这个价格水平商定具体的租金。
在租赁期限方面,通知指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并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房屋租赁企业租赁自有房屋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但承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至表示,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开发的长效机制之一。最近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和新的住房租赁政策都是北京逐步建立房地产开发长期机制的具体措施。
“购租并举”迈出了一大步,有利于稳定房价
记者了解到,北京正在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最近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指南,以规范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大力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工作。
“北京将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解决市民在租赁市场的住房问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邹劲松说:“我们必须加快50万套租赁住房的建设,规范开发企业自住商品房的建设和管理,尽快形成供应,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精确分配,促进职业与居住的平衡。”
北京的这一政策非常具体,在建设、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陈至表示,最近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和新的住房租赁政策,都是北京方面逐步建立房地产开发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这也是自3月17日以来调控政策的延续和深化。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新政规范了租赁交易和租赁权,对帮助租户改善权益、稳定租赁关系产生了积极影响。
“北京在逐步实现‘购租并举’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赵秀池表示,新政策实施后,将在抑制投机、稳定房价、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格局、逐步实现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标题:新闻分析:北京发布住房租赁新政策 完善“购租并举”住房制度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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