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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则可以造就方圆。广告也需要规则,而这条规则的主要监护人是工商和市场监管的监护人。十八大以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法治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广告业法治建设,依法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促进和保障广告业健康发展。
法治取得新突破
随着广告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广告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广告监管和执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因此修改《广告法》势在必行。
展望未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投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在新法律颁布实施的同时,有必要对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改革和废止。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例》、《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25日,《公共服务广告宣传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并将于当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条例》、《印刷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相继废止。目前,《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和《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的废止工作正在进行中。与此同时,医疗、医药和保健食品广告法规的修订正在加快,并力争尽快颁布。
加强广告监管和执法取得新成绩。十八大以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并重,重点查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进一步加强食品、医药、医疗等重点领域广告和网络广告的执法力度,加强大数据的使用,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完善广告监测工作机制。2013年至2016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2.57万件,罚款14.98亿元,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在保持稳定的同时取得了进步。
网络广告监管达到了新的水平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中国的网络广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统计,2016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同比增长21%,达到2200亿元。网络广告的快速发展为中国广告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新技术、新形式、新模式也催生了新问题,对监管提出了新挑战。
“如果你不能通过互联网广告监管,你就不能通过市场监管!”面对虚假违法的网络广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甘霖多次呼吁国家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管。
事实上,自2011年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SAIC)已开始研究并颁布第一部规范中国网络广告发展的部门规章——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7月4日,经过六年的研究论证,《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布。该办法细化了新《广告法》关于网络广告的规定,明确了网络广告的范围,规定了广告活动各方的义务和责任,并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
锋利的工具很管用。为了实现对网络广告的有效监控和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坚持“以网治网”的理念,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建设全国网络广告监控中心。2016年9月1日,《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生效之日,该中心同时试运行。2017年9月1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正式成立,监测1000多个主要网站,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齐心协力整顿和开创新局面
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2015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宣部、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整顿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分工,全面履行广告监管部门、广告审查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在过去两年中,该系统得到了有效实施。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举办了两次部际联席会议,以纠正虚假和非法广告。
在地方层面,各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完善了地方联席会议机制。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网络办、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下发了《甘肃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与联席会议成员密切配合,并与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下发文件,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
今年8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0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认真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多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取得新进展。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韩
标题:砥砺奋进的五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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