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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墉)山东已成为清理涉案企业收费力度最大、减负效果最明显的省份之一。16日,《经济导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集中力量全面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清理和规范政府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领域经营性服务收费。
《意见》要求,今后除国家批准的政府相关企业收费外,现有政府相关企业收费可减可免,可免可免,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减不增”。严禁以各种借口乱收费。“降项目、降标准”将成为未来政府收费管理的主旋律。
《意见》提出了“两个务必”:对于中央和省政府颁布的政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毫不妥协地落实到位;项目取消后继续收费的,违规收取的资金必须全额偿还。如果这些资金无法偿还,将被全部没收,并移交给省财政,他们必须受到严格的纪律和问责。
《意见》指出,随着事件的发生,执行费将会降低。一方面,按照“一切下放无一例外”的原则,依法取消和最大限度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从根本上降低中介服务收费。如确需保持名单管理,应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和收费依据。另一方面,从程序上看,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了因审批环节多、支持材料多而导致的重复收费。对本地区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实行“多评价一体化”和“多测试一体化”,缩短企业“收费链”。
《意见》还要求切断利益关系,彻底消除“红顶中介”的市场垄断。审批部门所属机构、主管社会团体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收取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费用。如确有必要,应尽快与主管部门脱钩或转入企业改制。
为规范金融业收费,《意见》提出,金融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纳入收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不得擅自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七不准”、“四不准”的规定,严禁以各种借口收费、变相收费或虚增收费。
为了大幅度降低运输和物流费用,《意见》要求严格控制新设立的一级公路通行费,取消过期收费站必须取消;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000061、医药库存)、抢险救灾等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坚决查处道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和各种交通乱收费、乱罚款。
标题:“红顶中介”将被彻底清除,山东出台涉企减费降负“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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