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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19日(新华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站,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根据用水定额合理确定用水量和水价上涨标准,充分考虑水资源的稀缺性、节水需求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原则上水量不低于三级,二级水价提高标准不低于0.5倍,三级水价提高标准不低于一倍。具体水量和增加标准由每个国家决定。

两部委:城镇非居民用水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

意见认为,建立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必须依靠严格的用水定额管理,改革和完善定价方式,提高用水户的节水意识,通过完善制度、提高标准、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2020年底前,各地要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

两部委:城镇非居民用水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

该意见认为,对“两高一盈”(高能耗、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应实施更高的提价标准,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水排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缺水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加价标准,充分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

两部委:城镇非居民用水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

与此同时,意见指出,超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所产生的收入应“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主要作为供水企业的收入,用于管网和分户表的改造、计量设施的改善和水质的改善;也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节水效果突出的企业,推广企业节水技术和工艺。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地方制定。

标题:两部委:城镇非居民用水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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