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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第16号
根据《推荐标准集中评审工作方案》(国家标准委综[2016]28号)的相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已公布的物流行业推荐标准进行了集中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决定废止7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物流行业推荐标准(见附件)。特此宣布。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物流行业推荐标准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决定废止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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