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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韩杰、丁小溪、崔静)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朱光远应邀参加了以“推进全面法治”为主题的第一次集体采访。全国妇联副主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宋玉水,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员史景莲,公安部司法技术司副司长,司长薛
司法改革过程中如何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收益感?朱广元说,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成就感,始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苏着力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包括立体创新升级和信息化社会保障防控体系;坚持破大案、管小案;在大力推进中,广泛动员群众防御和群众参与。据统计,盗窃案件占影响公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的50%以上。通过一系列打击盗窃案件的专项行动,今年1-9月,江苏省刑事案件和盗窃案件分别下降了15%和17.6%。从2012年至今,江苏公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从87.4%上升到95.3%,公众的安全感从92.81%上升到95.56%,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从79%上升到89%。
在回答记者关于司法保护人权的提问时,宋玉水说,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特别提到加强对人权的法律保护,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近年来,司法机关也特别重视对人权的保护,例如坚决纠正不公正、虚假和错误的案件,如聂树斌案。据统计,近年来已有3800多名被告被国家法院宣告无罪,相信人权保护将深入人心。另外,从法院的角度来看,给人以利益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为人民服务和公平。人民法院实行人民登记制度,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当日立案率达到90%。通过建立互联网法院和推进智能法院建设,我们利用互联网信息化为普通民众提供司法服务。在司法公正方面,应通过深化司法改革,构建公平、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
在被问及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带来的变化时,史景兰说,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行司法责任制。为了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名为检察院的检察院。这一改革措施不仅赋予了检察官在处理司法案件中的主体地位和更大的权力,也赋予了检察官更大的责任。通过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人民可以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正义。
在回答记者关于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何防止错案的提问时,田雪梅表示,刑事技术已经成为支撑打击犯罪、法院诉讼和公共安全处置的一把科技宝剑。去年,全国公安机关运用刑事技术侦破案件的比例分别为38.97%和151.11%。为了防止错案,我们需要坚持严肃、科学的态度,遵循刑法学的规律。我们必须用科学说话,创造一把科技之剑;防止错案的根本方针是争取标准化的力量和权威。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努力建立全国统一的鉴定人、鉴定机构、物证保存、鉴定文书和鉴定方法标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调查人员正确运用鉴定结论的能力;要增强依法办案的意识,使每一次鉴定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律师在防止不公正、虚假和错误的案件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薛认为,律师在预防刑事诉讼中的冤案、假案、错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师可以提前到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的公正和正确实施。近年来,为防止不公正、虚假和错误案件的发生,我国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建立了许多制度,推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了实体审判。最近,司法机关出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强化了犯罪的法律概念,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从不怀疑犯罪。此外,为了增强人们的获取意识,近年来,司法行政部门增加了法律援助。自2013年以来,已向500多万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并向2800多万人提供了免费咨询。
标题:党的十九大新闻中心举行首场集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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