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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开展全国范围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重点查处无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商店的销售价格行为。
重点调查以下行为:
一是商品房销售标识不清晰,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标识不清晰;
二是未按要求落实“一套一标准”;
三是标注信息不完整,价格未按规定内容清晰标注;未标明该房屋的销售状况,且所售房屋标明的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格;
四、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让代理费不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和虚假价格促销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6.通过约束或附加条件强制提供货物或服务以及捆绑收费;
7.囤积房产,炒作房屋数量,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双方避免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方便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通知强调,专项检查时间短、任务重,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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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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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房改新方向引领房地产业健康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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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检查 重点查处操纵市场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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