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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10月31日电(记者白):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增强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云南省近日出台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全面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了“重承诺、守信用”的社会氛围。
实施办法的重点是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完善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信用权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努力构建政府信用管理体系。
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债务、街道和乡镇是云南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域。在此基础上,云南省将探索政府廉政监督体系建设,包括建立政府廉政专项监督、横向政府廉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价机制。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将逐步加快法律法规建设。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部门负责收集和公示政府失信记录,并逐步将相关记录收集到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诚信云南”网站等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记录将逐步公开。
据报道,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云南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将被列入政府失信记录,如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等。对于在政府事务中有不诚实记录的公务员,他们将采取诸如限制对最佳和第一的评价等措施。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鲁
标题:云南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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