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7字,读完约2分钟
河北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官方网站截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石家庄11月14日电(记者杨淼)据记者了解,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13日)发布了2017年河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中值线(基线)为8%,上值线(警戒线)为12%,下值线为3%。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报道,2016年,河北省企业员工的平均货币工资在上线(警戒线)增加了13%,在中线(基线)增加了8%,在下线增加了3%。与2016年相比,2017年河北省平均工资增速有所回落。
河北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规定,工资指导线只适用于全省各企业职工的工资分配,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工资指导原则,通过职工(代表)会议的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率。
根据规定,在工资指导线上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济效益好或增长快;单位产品工资含量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工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大多数岗位的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或低于劳动力市场价格。
在工资指导线的中间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继续低速稳定增长;虽然当年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迅速,但行业经济效益不稳定;企业人工成本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相当于全国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在工资指导线下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但亏损或效益减少;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全省平均工资3倍以上;企业正处于发展初期,现金流紧张。
河北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表示,受产能削减、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控制的影响,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而无法安排加薪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状况合理调整工资。
此外,河北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还强调,企业也要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工资来源,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协商工资总额;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从新增效益工资或历年工资结余中列支,不足部分当年单列,第二年核入工资总额基数。
标题:河北人社厅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上线下调
地址:http://www.aqh3.com/adeyw/19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