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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称:“从7月1日开始,公积金将执行最新政策: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以上房产,公积金不予受理。 我以夫妇的名义有一套不动产。 无论是全额还是贷款房,贷款公积金的利率都是1.1倍,也就是说执行利率是3.575。 ”。 7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贷款没有出台新政策。 无论夫妻名下有多少套房产,只要不符合限制政策采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利率就不会上浮。
第一次采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不会浮上台面
关于“夫妻双方名下有2套以上房产,不接受公积金”的说法,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合肥市从限购开始就一直实行这一政策,对以家庭名义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针对“7月1日起,夫妻双方名下一套房产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房,贷款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的所谓公积金“新政”,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热线职工表示,合肥市公积金贷款近期出台新政策,
“没有采用住房贷款的夫妇,无论名下是否有几套房、是否还款等,只要符合限购政策,首次申请采用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都不会浮出水面。 》据上述员工介绍,第二次申请采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上浮10%,按目前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计算,上浮10%为3.575%。
但是,夫妻双方只能获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另一方不得申请贷款。
组合贷款的提前还款必须先还公积金贷款的本金
另一个令人在意的是,如果采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前还款会怎么样? 对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必须在贷款发放后第二年对应月以后办理,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
买房时公司没有公积金,现在公司有公积金,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对此,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已经停止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已经停止发放。
一方省直、一方市直夫妻可以共同融资
夫妻一方公积金在省直,一方公积金在市直公积金。 如果一方贷款最高4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两种公积金加起来可以贷到55万元吗?
针对这一情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说,这取决于夫妻双方中的哪一方为主贷款人,向主贷款方存款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及配偶按规定正常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最高贷款额为55万元的借款人单方面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45万元。
具体额度还需要缴费大致遵循实际可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计算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每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款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得超过55万元。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称:“从7月1日开始,公积金将执行最新政策: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以上房产,公积金不予受理。 我以夫妇的名义有一套不动产。 无论是全额还是贷款房,贷款公积金的利率都是1.1倍,也就是说执行利率是3.575。 ”。
标题:“合肥公积金有新政?记者核实: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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