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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北京7月16日消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信息与新闻摘要》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 2019-7-16信息和报纸的摘要全文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首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首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

指出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意义。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党中央的决定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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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 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一规划和整体推进,促进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配合,贯通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人事组织、巡视巡逻等监督,形成监督配合力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贯彻执行《规定》,自觉审计监督,依法使用权、公正使用权、廉洁行使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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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党政第一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第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总则、组织协调、审计复印件、审计实施、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附则作了具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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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2019年7月7日起施行。 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被废止。

标题:“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首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首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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