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4字,读完约1分钟
新闻网济南市5月13日消息(记者桂园)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举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事件,具体如下:
烟台市蓬莱第一中学副校长张绍俭巴士因私事。 蓬莱市纪委对张绍俭党内给予警告处分。
海阳市文化馆馆长李东晓违规发放补助金。 海阳市纪委对李东晓党内给予警告处分。
青岛市城阳区委推进部副部长惩俊兆违规购买土特产。 城阳区纪委给予矫正俊兆党内警告处分。
济宁市鱼台县商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秦存志因儿子违章举行婚宴、收礼金,期间违规录用公交车。 鱼台县纪委对秦存志党内给予严厉警告处分,责令退还因违章而收取的礼金,并承担因违章采用公交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北北韩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因违反焦其开领取礼金。 魏桥镇党委给予焦其开留党一年的处分,并收到礼金的全部归还。
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金地检验企业副总经理于子涛用公款支付礼金。
山东黄金集团企业对子涛取消党内职务,给予行政解聘处分。
山东省冶金企业金属学会秘书长金庆珍巴士私事。 省冶金企业党组对金庆珍党内给予严厉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违章公交车录用的费用。
标题:“山东再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地址:http://www.aqh3.com/adeyw/25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