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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6月23日电(记者石)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房地产登记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加收费用。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取消原分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和各地制定的其他查询、复制、证明土地和房屋登记资料的收费标准。

河南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 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要求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并整合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原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调整为房地产登记费,即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并收取登记费。

河南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 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

根据通知,除了首次登记的房地产权利,自然条件的变化,如房地产边界,空,重新测量要求房地产登记申请人,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得要求房地产登记申请人提供和收取房地产测绘成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向购买者提供测绘资料而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让给购买者;向买受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将抵押登记费用转嫁给买受人。

标题:河南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 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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