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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郑州经济网6月28日电(记者夏先清)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近期加强住房和土地供应管理和调控的实施意见》(建房[2017]80号)。工作通知[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和改善住房和土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
通知要求加强对“五类”住宅用地供应的管理。商品房销售同比增长20%以上或价格同比增长10%以上、去库存期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市县(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应合理增加住宅用地尤其是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去库存期超过18个月的市县(市)应减少甚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根据通知,住宅用地供应应稳定有序。河南省各市县(市)应根据去年12月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及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时机。如果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应停止土地供应;36-18个月,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比上年减少30%以上;12-6个月,当年土地供应计划比上年增长20%以上;不到6个月,今年的土地供应计划将比上年增加30%以上。
根据通知要求,郑州市应采取准确的土地供应措施,增加热点地区的土地供应,引导商品房的价格预期。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财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开发企业土地收购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对企业的招标、拍卖、挂牌保证金进行预审,并对企业退市后缴纳土地收购资金的来源进行复核,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土地。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招标资格,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地方土地招标拍卖。
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管理。房地产部门应督促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并在批准预售前将商品房价格记录报当地物价部门。原则上,2016年10月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不高于周边新建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价格水平;在商品房库存周期小于12个月,且新建商品房销售增长30%以上或价格增长20%以上的市县(市),原则上2017年4月前后新备案预售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水平。
据介绍,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投机、散布谣言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将恶意炒作在全国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河南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市场,提升资质。
通知中指出,河南省三个四线城市商品房存量大、市场住房充足,要求棚户区改造以货币化为基础,避免重复建设。
标题:郑州限价政策落地:房价不得高于去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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