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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一年两次的两会,作为一名税务战线的老兵,一名NPC的代表,一名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会议期间,我们的记者采访了他。
回顾一年来的税收工作,王力说,税收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深入参与国际税收改革与合作、积极推进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和进展。“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这些成果,就必须抓住机遇推进相关立法。为此,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我和一些代表一起提出了两个建议,一个是《关于推进增值税立法的建议》,另一个是《关于加快修改税收征管法的建议》他告诉记者,提出这些动议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尽快推进增值税立法,以满足营改增试点后的需要。王力说,中国现有的19项税收中,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和环境保护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征收,其余15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条例。“增值税作为我国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税种,在2016年占税务机关组织收入的近40%。其立法对于丰富实体税法,填补我国税法体系中没有商品和服务税立法的空空白,建立完整规范的税法体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王力还提到,营改增综合试点的完成,为我国增值税立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税制基础。但是,由于试点过程中的许多税收政策条款具有一定的过渡性特征,在主要政策文件发布后,政策进行了“打补丁”的调整和补充。“通过立法,可以固定各种税收制度要素,规范试点中的一些好政策,清理一些需要清理的政策,避免一些临时性过渡措施长期固化,增强税法的权威性、稳定性和确定性。这也有利于改善税收遵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他说。(低至a2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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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增加了金融机构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以适应中国日益深入参与国际税收改革与合作的需要。王力告诉记者,本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他已经和一些代表一起提出了修改税收征管法的议案。赵冬玲和其他代表也率先提出了类似的提案。如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社会各界要求修订税收征管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形成了普遍共识。
王力说,除了前几年提出的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利制度的建议外,今年特别强调将金融机构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写入《税收征管法》,这不仅是我国自身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也是我国日益深入参与国际税收改革与合作的需要。
“2013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多边税务管理和互助公约》,2014年,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和美国政府相关部门草签了《中美加强国际税收遵从和实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政府间协定》。2014年9月,在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中国承诺在2018年9月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2016年,中国成功举办第十届国际税务管理会议,今年将举行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这些都表明,中国在国际税收领域改革和规则重塑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有所提高。”王力表示,为了履行国际义务和承诺,体现大国的税收责任,有必要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增加金融机构等义务提供涉税信息的规定,从法律层面有效保护金融机构等义务。
第三,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以适应深化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需要。王力表示,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目前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乏必要的法律地位和执业标准。令人振奋的是,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规范和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征管效率中的作用”。这为包括税务会计行业在内的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他建议,在修订税收征管法时,上述内容的“方案”应写得清楚。“这不仅符合《纲要》提出的改革要求,而且有效地解决了税务会计行业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
标题:税收立法要与时俱进适应改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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