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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作为一个沿海大省,国有企业高度集中。在国家税务总局挑选的数千家集团中,有64家总部设在山东,包括5900多家成员企业,这是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多,业务操作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导致企业决策、投资、资产运营等重大问题,往往伴随着涉税风险。
“企业风险内部控制与税法合规性密切相关。我们认为,企业的每个部门都离不开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所有内部控制人员的参与,才能真正控制风险,从源头上提高企业的税法合规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薛建英说。为此,山东省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将税收风险管理与企业其他风险控制管理系统相结合,共同制定了《大型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控制与评估系统》,并与23家内部控制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签订了税收合规合作协议,帮助企业完善税收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构建平等、互信、透明、合作、和谐的税收企业关系。
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往往缺乏对涉外税收设计和征管体系的全面了解。山东省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加强深度合作,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加强政策引导,帮助“走出去”企业走得稳、快、远。
“国家和地方税收的联合咨询解决了企业“走出去”的诸多担忧,增强了集团继续“走出去”的决心。”黄愚化学集团董事长王金书说。作为一家刚刚走出国门的企业,黄愚化工集团不熟悉国外的经济、税收和法律环境,面临着不了解国外税收制度、税收筹划意识淡薄等诸多困难。菏泽市国家税务局及时介入,积极配合地方税务部门,充分利用自身的政策优势。海外项目筹备之初,菏泽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发送“走出去”企业纳税服务指南、美国税收制度概况等资料,为企业解读和分析中美税收协定,帮助企业了解美国税收制度,适应国际税收制度差异。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山东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积极做好事前风险咨询和有效干预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税收协定安排,帮助“走出去”企业解决外商投资过程中的股权转让、利润分配和购销业务转让定价等问题,既防范了税收风险,又扩大了空企业的生存空间,实现了税收企业的双赢。(经济日报记者单宝强)
标题:山东延伸税收服务、健全内控体系 为企业"走出去"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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