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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7月20日,

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7月20日报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的信用担保业务进行了全面监管。

保监会: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

《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坚持依法合规、少量分散、稳定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公司稳定经营。针对信用保险业务发展初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了信用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和市场行为:一是禁止保险公司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债权转让行为、非公开发行债券业务、主要信用评级为aa+以下或债务评级为aa+以下的公开发行债券业务等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保险产品和服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及关联方的融资行为(关联方融资行为除外)二是禁止保险公司承保违反保险原则、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上限的信用保险业务。 同时,禁止保险公司通过分割保单期限或保险金额、保单中的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开展信用保险业务。三是禁止保险公司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上贷款平台合作,过度承保网上贷款平台的信用保险业务。

保监会: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

《办法》在划定保险公司信用保险业务红线的同时,还强调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首先,明确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从制度建设、组织结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财务会计、准备金提取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二是明确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对信用审查、还款路径、抵押物管理、风险分担、信息对接、应急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能力。

保监会: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

《办法》还明确了信用保险业务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一是监管部门,明确了保监会和各保监局的职责分工。二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定期报送经营状况和重大风险事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信用保险业务的最新发展和经营状况。三是明确处罚情况,对经营信用保险业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保险公司进行处罚。

保监会: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

《办法》的制定和发布是现阶段控制行业混乱、弥补制度缺陷、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发展信用保险业务,同时密切关注《办法》的实施效果,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保险公司信用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计民生。

保监会: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保监会: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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