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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大连7月21日电(记者白永泉)大连商品交易所2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焦炭和焦煤品种持仓限额和交易限额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交易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调整了焦炭和焦煤品种的持仓限额和交易限额,降低了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1、5、9月份合约的日内交易费标准。

大商所发布调整相关品种持仓限额、交易限额及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大商研究所的通知,此次调整后,非期货公司成员和客户的焦炭和炼焦煤品种在一般月份的固定限额分别从2400个批次和5000个批次提高到5000个批次和8000个批次,焦炭和炼焦煤品种在一般月份特定部位以上的比例限额为10%,与大商研究所鸡蛋以外的其他品种一致。调整后的持仓限额将从2017年7月24日结算时开始执行。

大商所发布调整相关品种持仓限额、交易限额及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铁矿石品种1月、5月、9月日内交易费标准由2.4 ‰调整为1.2 ‰,聚丙烯品种日内交易费标准由1.2 ‰调整为0.6 ‰。调整后的手续费措施将从7月25日交易开始实施(即7月24日的夜间交易时段)。

大商所发布调整相关品种持仓限额、交易限额及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据DCC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费用调整是DCC在2017年4月17日相关品种费用调整后,按照统筹兼顾、逐步调整的原则,全面评估各品种的运行情况,稳步降低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的一项措施,将在确保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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