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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刘筱筱)记者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日前,在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广告监测中,标有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和郑州汉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胶囊”的药品广告在江西4套(影视频道)中非法发布。在广告活动中,有不科学的断言和功效保证,使用专家和病人的名义形象作为证据是非法的。
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上述两种产品在全省的销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区、市、试点县(市)、省政府直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樟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通知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将上述两种药品下架并暂停销售。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坚决采取措施,暂停销售违法广告严重的药品。
此前,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为确认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真实性,可登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cfda.gov)数据查询中心查询已获批准的广告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标题:因发布违法广告 江西下架“降糖胶囊”“灵芝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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