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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撤回了超过2.9亿吨的煤炭产能。今年上半年,共收回煤炭生产能力1.11亿吨,完成年度任务的74%。加上去年撤回的2.9亿吨,累计煤炭生产能力已超过4亿吨,占“十三五”期间8亿吨生产能力的5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文件指出,为解决我国煤炭行业快速发展中积累的产能过剩问题,一年多来,各地有关部门认真实施了供方结构改革,推进了煤炭脱销的各项决策安排,重点处置了“僵尸企业”,协调了政府与市场、短期与长期、减加与供求的关系,煤炭脱销取得重要进展,成效显著。
在推进产能削减的过程中,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16年,2000多个资源枯竭、长期亏损、安全基础差的煤矿被撤出,全国煤矿数量降至8000个。其中,30万吨以下的1500个煤矿被撤出。“今明两年,我们将加快9万吨及以下煤矿的撤出,进一步腾出空发展优质产能的空间。”同时,制定并实施鼓励煤电合资的指导意见,建立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积极推进煤炭企业并购,进一步优化中央企业涉煤板块资源开发,加快中央煤电企业与重点产煤省份煤炭企业的并购和煤电合资。
在深化煤炭去产能的同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也在积极探索和建立,在推进煤炭供应方结构改革、加快产能形成、化解和防止产能过剩、培育、发展和有效释放先进优质产能、促进煤炭及相关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中长期合同制度为进一步推进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确保煤炭供应和价格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缩减的生产系统保持了煤炭生产能力的灵活性。增减挂钩和降低替代指数的交易制度不仅扩大了去产能资金来源,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它不仅引导过剩产能的退出速度加快,也为空优质产能的发展释放了空间,从而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煤炭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了一条可行的路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为逐步规范企业社会责任准备金,保障重点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的机制,保持了煤炭市场的基本稳定,促进了上下游产业的协调发展。
随着煤炭减容的深入,企业经营状况明显改善。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利润1474.8亿元,同比增长1403.1亿元。行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煤矿无违规新增产能。违法建设和超产能得到有效遏制,煤炭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落后产能快速退出,优质产能快速释放。资源的开发和供应逐渐集中在山西、陕西、蒙古等资源赋存条件好、开采成本低、安全性高的地区,产业不断优化升级。经济社会风险逐步缓解,煤炭企业资产得到改善,部分不良或潜在不良资产转化为优良资产,借款能力显著提高。银行债务、客户欠款、工人拖欠工资、社保欠款、安全债务、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等矛盾和问题明显缓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指出,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产能退出、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布局优化等重点任务。严格执行质量要求,更多地运用市场化的法律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清理整顿非法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溶解过剩产能死灰复燃。企业并购在大力推进将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并购。进一步推进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鼓励煤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削减和置换等方式有计划地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优质产能。与此同时,全力以赴,积极稳妥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尽快研究制定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
标题:科学施策推进煤炭去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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