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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1日电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作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围绕“引导家庭尽责、壮大基层力量、因地制宜、强化专业作用”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政策措施。《意见》要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关心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时,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为,并协助应急处理。
《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关心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协助做好救助和保护工作。协助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调查评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构成、监护、就学、身心健康情况,检查重点对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顾。及时发现和报告家庭暴力或其他虐待行为,并协助应急响应。为农村地区无人监管或遭受监护侵权的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精神护理和临时护理。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资源联系起来,引导慈善力量、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物质帮助和关爱服务。第二,配合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和委托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正确履行赡养义务和监护职责。配合调解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促进和谐家庭关系的建立,为代际关爱家庭提供代际沟通、关系调适和能力建设服务。引导农民工父母关爱留守儿童,增强家庭亲情和关爱,通过电话和视频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家庭交流。第三,积极开展社会关怀服务。协助中小学和农村社区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增强防范违法侵权的意识,掌握防范意外伤害的安全知识。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和纠正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援助、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缓解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和人格健康发展。提供社会融合服务,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互动和社会适应能力。协助农村留守儿童不良行为的重点预防,对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实施早期干预和行为干预,帮助其纠正偏差行为。
鉴于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薄弱,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不完善,《意见》提出要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关怀和保护,加大对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训和使用:一是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训。鼓励城市相关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街道社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通过对口支援、实训和培训督导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建设。逐步形成乡镇(街道)民政助理、村“两委”成员、家庭关系调解员、儿童福利监督员、青少年保护专家、基层青年事务工作者、基层团干部、基层女干部等。将相关部门纳入社会工作培训范围,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推动合格人员参与全国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评估和社会工作学历教育。第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可以通过提供免费场所和开展项目合作来孵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而扩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怀和保护。三是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作为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关怀保护的重要手段的作用,依托民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现有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城镇建立社会工作站(室)。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团队由具有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背景、公开招聘、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等基层人员配备。在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为乡镇(街道)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第四,加强相关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使用。为促进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开发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主要专业技术岗位。鼓励中小学、青少年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意见》明确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农村留守儿童关怀保护中作用的支持和保障措施,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妇联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在加强保护措施方面,民政部将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三区”计划和城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携手计划”,支持地方政府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农村留守儿童照料和保护中的作用。它还要求所有地方部门促进由政府提供并适合社会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照料和保护被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的指导目录,并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协助农村留守儿童的照料和保护。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首先要选择一批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服务需求大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创建一批示范地区和单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怀和保护;要及时总结和提炼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怀保护的实践经验,广泛宣传先进模式和成熟做法,提高社会意识,扩大社会共识。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难儿童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作用,促进农村困难儿童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意见》最后提出,服务农村困难儿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相关工作应参照农村留守儿童的照顾和保护工作开展。
标题:五部门:社会工作者要及时报告农村留守儿童受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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