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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这可以降低欺诈性使用信托产品的风险,有助于减少金融混乱,规范金融秩序。
《办法》指出,应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登记信托产品和信托机构受益权信息,建立和管理信托受益权账户等。应由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集中办理..这种方式将降低欺诈性使用信托产品的风险,有助于减少金融混乱和规范金融秩序。
根据《办法》和银监会网站周三发布的新闻稿,为确保信托登记工作平稳启动,设立了三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新的信托产品将按照新旧规定同步实施。
《办法》对信托业的发展和监管具有积极意义,可以促进信托业更加规范发展,完善行业信息披露,加强监管根据新闻稿。
对于《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设立或生效的存续信托产品,如在2018年6月30日(含)前到期,不得重新办理信托登记;2018年6月30日后仍存在的,应当按照《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18年7月1日前补办信托登记。
主要原则银监会指出,《办法》遵循“集中登记、依法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信托登记活动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以提高信托登记的效率。建立信托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托登记信息的查询主体和范围。
信托登记公司应当保证信托登记基础设施的规范有效运行,信托登记公司和信托机构在信托登记活动中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根据新闻稿,公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信托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强信托业的社会意识。这与资产管理市场中私募股权基金和银行融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同时,它还认为集体基金信托计划的定位是为合格的投资者服务,以及在竞争环境中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
《办法》还特别重视信托登记信息的保护,对信托登记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特别是信托登记信息的保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截至2017年6月底,中国68家信托公司托管的信托资产规模已超过23万亿元。
具体管理办法参见《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题:银监会出台信托登记管理办法 降低信托产品被冒用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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